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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想信念是领导干部拒腐防变的根本——江西省原副省长胡长清严重违纪违法案警示之一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1-5-25 14:27:04
 


  3月8日,江西省原副省长胡长清因犯受贿、行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在南昌市被依法执行死刑。
  胡长清是一个背弃理想信念,政治上与党离心离德,经济上贪得无厌,生活上腐化堕落的腐败分子。查处胡长清案充分表明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严治党、依法治国、严惩腐败的决心。
  本报从今天起,将陆续刊发季祖轩撰写的五篇评述文章,旨在教育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从胡长清案件中汲取深刻教训,以此为鉴,警钟长鸣。
  2000年3月8日,在江西省南昌郊外,十恶不赦的腐败分子、江西省原副省长胡长清伏法毙命。这是我党自新中国成立以来因经济犯罪问题被处以极刑的职务最高的领导干部。愤恨与畅快之余,人们也在沉重地思索:一个30年党龄的高级干部,何以堕落为一个政治上与党离心离德、经济上贪得无厌、生活上腐化堕落的腐败分子?!
  胡长清案留给人们的惨痛教训是多方面的,但最核心的一条是他背弃了共产主义的理想信念,政治上蜕化变质导致经济和生活上腐败堕落。此案从反面警示人们,理想信念是共产党员尤其是领导干部的精神支柱,也同样是他们拒腐防变,永葆先锋队性质和人民公仆本色的根本。
  理想信念是人们的政治信仰和世界观在奋斗目标上的具体体现,共产主义理想信念是人类历史上最为崇高的信仰和目标。“砍头不要紧,只要主义真。”共产党人牢固树立共产主义的理想信念,就能前仆后继、舍生取义,就能抵制诱惑,拒腐防变。如果背弃共产主义理想信念,面临生死考验,则可能贪生怕死,当叛徒;面临执政和改革开放的考验,则可能滥用权力,腐败变质。
  胡长清的人生轨迹和演变过程就充分证实了这一点。胡长清是在一个穷乡僻壤的小山村长大的,放过牛,种过田,砍过柴。生活十分拮据的胡氏一家,为了胡长清一人读书上学,“奔前途有个出息”,让其二姐、三姐中途辍学。童年的胡长清,一双球鞋整整穿了5年,自己还要挑篮赶集卖胡萝卜,挣几个小钱补贴学费。60年代末至70年代,胡长清先后入伍入党,参加工作,这一时期,在胡长清的心中,不能说没有为党的事业奋斗的信念。但“光宗耀祖”和“升官发财”的非无产阶级思想根深蒂固,党性严重不纯,共产主义理想信念在胡长清的人生观中始终缺乏坚实的思想基础。
  80年代,中国社会步入改革开放新时期,面对利己主义、拜金主义、享乐主义等西方资产阶级腐朽思潮的冲击,胡长清开始分散事业和工作的精力,悄悄地倒卖钢材,代销沥青,承揽存款,投资股票……本来就不够坚定的理想信念发生根本动摇,“一切向钱看”的思想占了上风,只是当时还没有条件大捞、特捞。
  进入90年代,特别是胡长清走上领导岗位以后,在权力、金钱、美色的诱惑下,心中残存的共产主义理想信念的火花彻底熄灭,精神支柱彻底崩溃。他开始肆无忌惮地大把大把地捞钱,任副省长期间受贿金额竟“日吞万元”,生活上奢靡腐化,包养情妇,嫖娼宿妓,政治上蜕化变质。胡长清在《我的悔过书》中写道:“回忆反省自己入党30年,用共产主义的理想去战胜非无产阶级思想的侵蚀太差,……正确的东西没有去占领,错误消极的东西就乘虚而入,产生了思想的大崩溃,犹如脱缰的野马,一放不可收拾,最终动摇理想,丧失信念。”胡长清的忏悔,却也道出了导致自身毁灭的真谛。
  胡长清之所以彻底丧失共产主义的理想信念,一个根本的原因,就是放松理论学习,忽视世界观改造。这一点,他在自悔时说得非常清楚:“我不学习,迷失了政治方向。由于学得少,学不进,头脑就空虚,思想就贫乏。”对共产主义的远大理想,对为什么入党,入党干什么,当干部为了什么,身后留点什么的问题,“没有真正明白道理,为什么而奋斗只是纸上谈兵”。对马克思主义理论,特别是邓小平理论“学得少,学不进”的胡长清,自然对共产主义理想信念缺乏清醒的认识,也更谈不上坚定了。丢了理想信念,势必误入歧途,正如胡长清自己所言,“放弃世界观改造,个人私欲恶性膨胀,迎合钱财的诱惑,遇到资产阶级糖衣炮弹的袭击,不战即败”。
  胡长清以极刑丧生的代价换回的沉痛教训,确实值得我们深思。他的毁灭,证实了一些党员甚至是领导干部的“信仰危机”已经成为党的建设面临的一个严峻挑战。
  江泽民同志多次强调:“领导干部一定要讲政治”。理想信念就是根本性的政治。没有坚定的理想信念,就不会有正确的政治方向、政治立场和政治观点,以及很强的政治鉴别力、政治敏锐性,也不会严格遵守政治纪律。胡长清就是一个不讲政治,与党离心离德的极其典型的例子。虽然像他这样的腐败分子在党内是极少数,甚至是极个别,但不讲政治,有着同他一样腐朽颓废思想,忽视世界观改造,共产主义理想信念动摇的党员甚至领导干部却仍有人在,并成为滋生腐败的土壤和源头。
  他们有的认为“共产主义是一种虚无飘渺的幻想,难以实现”,特别是面对苏联、东欧剧变的严酷现实,对社会主义前途信心不足,对马克思主义信仰发生动摇;有的对科学理论不学习,不研究,是非难辨,立场摇摆;有的把权力视为满足个人私欲的工具,不择手段地聚敛钱财,为家庭和个人铺垫“后路”;有的人生观、价值观严重扭曲,欣赏和追求低级趣味,崇尚所谓“气派”、“潇洒”,挖空心思往低级龌龊的场所里钻,整日离宴口馋,远色心烦;有的则崇洋媚外,向往西方的“花花世界”。凡此种种,若不及时改弦更张,重铸“灵魂”,就很容易滑向腐败堕落,甚至步胡长清的后尘,成为人民的罪人。
  胡长清的毁灭,昭示着共产党人尤其是领导干部务必把确立坚定的共产主义理想信念放在事业和人生的首位,必须不失时机地以科学理论武装全党,加强党的思想建设,尤其是领导班子的思想政治建设,牢固构筑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
  江泽民同志曾指出,当前需要着重抓好的几项教育的第一件事,就是共产主义理想和信念教育。身为省部级领导干部的胡长清的堕落,再一次印证了理想信念动摇的极端危险性,以及坚定共产主义理想信念的极端重要性。对共产党人来说,理想信念的动摇是最危险的动摇,不消除这种危险的苗头,党就会失去战斗力和免疫力,反腐败也会像割韭菜那样,割一茬又长一茬,治标不治本,反不胜反。中国共产党人必须矢志不渝地把坚定共产主义理想信念放在党的思想建设的首位,这也是反腐倡廉的治本之举。
  首先,要把加强理论学习作为坚定理想信念的必由之路,真正解决思想入党的问题。只有学好科学理论,才能使我们正确而深刻地认识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而不被各种纷繁复杂的形势所迷惑。胡长清问题被立案侦查期间,他曾反省说:“我完全放松了学习,平时学习一点,也是应付工作之需,装潢门面。”其实还不止于此,实际上,身为高级领导干部的胡长清就连其档案中的大学文凭及法学学位证书都是为“装潢门面”而伪造出来的。许多同胡长清一样走上犯罪道路的领导干部,在剖析原因时,也都把不注重理论学习放在了第一条。这绝非巧合,二者是地地道道的因果关系。理论上的糊涂就会导致政治上的动摇,政治上的动摇就会迷失方向,甚至必然步入歧途。因此,各级领导干部一定要从胡长清教训中警示自己,把理论学习作为事业和人生的大事,深入、全面、系统地而不是肤浅、片面、零碎地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真正理解和掌握人类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坚定共产主义必胜的信心,使共产主义的理想信念深深地扎根于自己的头脑里、凝刻在自己的心目中,筑起拒腐防变的思想长堤。
  其次,要把注重世界观的改造作为强化理想信念的总开关。江泽民同志指出,这些年来,一些领导干部在权力、金钱、美色面前,经不起考验,蜕化变质,跌入了腐败的泥坑。一个重要原因,就是这些人放松了世界观的改造。面对复杂多变的国际局势,面对物欲喧嚣、诱惑肆虐的世俗人生,每一个共产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要认真汲取胡长清的教训,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见贤思齐,见不贤而自省”,像焦裕禄、孔繁森那样对党对国家对人民对社会主义无限忠诚,为了党的事业,为了共产主义理想鞠躬尽瘁,死而后已。
再次,党员领导干部还必须讲正气,保持革命气节,这是坚定共产主义理想信念的应有之义。胡长清作为一个典型的腐败分子,也极为恶劣地表现在他的人格品行上。他灵魂肮脏,不顾廉耻,贪权、贪财、贪色,无论是逢年过节,还是访亲会友、出国出差,甚至“办事需要点经费”等,都成了公开索要钱财的借口。不仅表现出贪婪的本性,而且其人格极其低下,行为卑劣,气节荡然无存。党员领导干部要以此为戒,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以共产党人的浩然正气面对权力、金钱、美色的诱惑,不断培养和弘扬高尚的人格品质,力行共产主义道德,实现政治坚定性与道德纯洁性、理论学习与人格完善的统一,“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拒腐防变,严以律己,嫉恶如仇,永葆革命气节。

 


党的根本宗旨一刻也不能丢

——江西省原副省长胡长清严重违纪违法案警示之二

季祖轩


  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我们党的根本宗旨,密切联系群众是我党的优良作风,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是无产阶级执政党的本质特征。胡长清的毁灭给我们的另一个警示是,党员领导干部必须正确行使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带头恪守党的根本宗旨。

  腐败就是权力的腐败,腐败的本质特征就是以权谋私,权钱交易。这一点在胡长清身上体现得非常明显。胡长清在31年的工作时间里,往往是一边为人民办事,一边却是为自己盘算。特别是下派到江西省任省长助理后,私欲急剧膨胀,转而疯狂地利用人民赋予的权力,置国家和群众利益于不顾,干起了与一些不法商人蝇营狗苟的勾当,为一些“大款”批示、写信、打电话,帮助违规申请贷款、开发项目等。在江西的短短4年时间,为了表示对“朋友”的“义气”,他先后慷国家、人民之慨,帮助个体企业主违规申请贷款3次,造成国家财产损失逾千万元。胡长清曾恬不知耻地对那帮“朋友”们说:“别看我现在拿了你一些钱,等我以后官当大了,随便帮帮你,你就可以成为千万富翁。”在他的头脑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已荡然无存,党的事业、人民的利益已被抛到九霄云外。为了满足膨胀的私欲,攫取更多的钱财,甘心于被“大款朋友”们牵着鼻子走,乖乖地为他们服务了。一个同党的宗旨背道而驰的领导干部,必然会走向腐败堕落。胡长清以他可耻的结局再次印证了这条不争的定律。

  在执政和改革开放条件下,由于环境和地位的变化,一些领导干部渐渐地疏远了与人民群众的感情,淡薄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公仆意识。有的领导干部思想不纯,认为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观念“过时”了;有的领导干部“主仆错位”,高高在上,当官做老爷,把为群众办事当成是自己的恩赐;有的领导干部沉迷于灯红酒绿,追求奢侈享受;还有极少数领导干部把权力当成商品,跑官卖官,大搞权钱交易、以权谋私。这些都是极端错误和非常危险的。“前车之覆,后车之鉴。”每位领导干部都要从胡长清这个反面教员的身上汲取深刻教训,从拒腐防变、密切党群关系、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政治高度,夯实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基础。

  党员领导干部要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权力观,为人民掌好权,用好权。我们党是一个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政党,始终代表中国先进社会生产力的发展方向,代表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我们党所领导的国家是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党和国家的性质决定,所有领导干部手中的权力只能用来为人民服务,绝不能被私有化、商品化,用来作为谋取个人、家庭或小团体私利的资本。胡长清是权力观被扭曲的典型。他把人民赋予的权力当作谋取个人私利的手段,在他的眼里,权就是钱,有了权就可以捞钱。他与一些“大款”打得火热,相互利用,同流合污,索贿受贿竟达?544多万元,有时甚至“日进万金”。胡长清的毁灭,给那些像胡长清一样权力观被扭曲的领导干部敲响了警钟:我们党决不允许任何人抱着“升官发财”的目的加入到干部队伍中来。一个人如果是带着贪污腐化的念头去追逐官位,那么“做官”的背后就是“坐牢”。对于一个领导干部来说,必须一要干净,二要干事,树立正确的权力观,真心诚意地为人民服务,兢兢业业地为党和国家作贡献,绝不能把自己手中的权力变成谋取私利的工具。

  党员领导干部要牢固树立正确的利益观,正确处理个人利益与党和人民利益的关系。共产党人也有个人的正当利益,但是,共产党人奉行“党和人民利益高于一切“的原则,个人利益必须服从党和人民利益。在个人利益同党和人民利益出现矛盾或不一致时,作为党员,为了党和人民的利益,应不惜牺牲个人利益直至个人的一切。党员领导干部如果把个人利益摆到不正确的位置上,甚至颠倒了个人利益同党和人民利益的相互关系,搞个人利益至上,那就必然背离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背离立党为公的原则,走向党和人民的反面。允许和鼓励一部分人先富起来,是党的政策。但是,党员领导干部只能在为党和人民工作之中,获得政策和制度规定范围内应得到的报酬和利益,决不能以权谋私,获取不义之财。胡长清发的就是不义之财,也因此断送了他的前程和性命。胡长清曾如此忏悔:“不义之财,可以使你葬身其中;勤劳所得,才是帮助致富的正道。这是我的惨痛教训之所在。”党员领导干部都要从中汲取教训,在金钱这一最直接最现实的利诱下,做到淡泊明志,克己自律,“家财不为子孙谋”。

  我国现在还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总的来看,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还比较低,公务人员的待遇也还不够高,但这不仅不能成为以权谋私的理由,反而应该成为领导干部勤政、廉政的动力。古人尚能“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党员领导干部更应该心系群众,贴近群众,带领群众治穷致富。领导干部想问题,办事情,想得对不对,办得好不好,有一个根本的衡量尺度,这就是群众拥护不拥护,群众赞成不赞成,群众高兴不高兴,群众答应不答应。领导干部同群众保持密切联系,真正同群众打成一片,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就会深深扎根于人民群众之中,什么歪风邪气也刮不倒。反之,领导干部如果脑子里没有群众观念、群众利益,就谈不上恪守党的根本宗旨,也就无以改进和加强党群关系、干群关系。

  这些年来,从查处的一些违法乱纪案件看,新时期有的领导干部违法乱纪的一个显著特点就是“傍大款”,谁有钱就看重谁,就亲近谁。胡长清就是一个典型。在他的心目中,充斥着“老板”、“朋友”、“情人”,对于他们的要求,可谓是百依百顺,有求必应。正因为如此,他可以不顾市民反对,帮助“大款朋友”周雪华建立“江西奥特客运停车场”。就在胡长清“看到自己周围朋友不少,自感这是一笔财富,得到一种自我安慰”而喜形于色、得意忘形的时候,“大款朋友”周雪华却在扮演着“钓者”的角色,一步步把他引向“断头台”。到死胡长清才恍然大悟:“交朋处友糟蹋了我的一生,毁掉了我的前程,真是万分悔恨不已。”

  胡长清案再次告诫人们,领导干部必须牢固树立群众观点,与人民群众打成一片,心相连情相依。要慎于交友,切切不可热衷“傍大款”,而不关心群众的疾苦。要多研究“党群关系学”,少研究“庸俗关系学”,带头身体力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永葆人民公仆的本色。

 


艰苦奋斗才能抗住腐败

——江西省原副省长胡长清严重违纪违法案警示之三

季祖轩


  “历览前贤国与家,成由勤俭败由奢”。“奢”能败国败家败自己,这一条古训,再次被胡长清案所证实。胡长清从一名党的高级干部,堕落为人民的罪人,就是从他丢掉了党的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开始的。胡长清“逸豫亡身”的深刻教训,值得每个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认真汲取。

  党的性质和肩负的历史使命,决定了我们党艰苦奋斗的本色。艰苦奋斗不仅仅是一种生活方式,更是一种高尚的精神境界,是艰苦创业的精神、吃苦实干的精神、勤俭节约的精神、开拓进取的精神和无私奉献的精神。在革命和建设的历史进程中,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始终是党的事业不断前进的强大精神支柱。正是由于广大党员干部奋发图强、百折不挠、积极进取、勇往直前,我们党才能够战胜前进道路上的艰难险阻,取得了革命和建设事业的伟大胜利。几十年前,就在胡长清工作过的江西省这块土地上,方志敏烈士为革命抛头颅,洒热血,不坠青云之志。他在《清贫》一文中写道:“清贫,洁白朴素的生活,正是我们革命者能够战胜许多困难的地方!”这是共产党人政治本色的真实写照。

  与共产党人坚定的革命信念、高尚的精神情操和浩然正气形成强烈反差的胡长清,在政治上与党离心离德,经济上贪得无厌,生活上腐化堕落。这种贪权、贪财、贪色集于一身的全面腐败正是从贪图享乐、挥霍无度开始的。胡长清出身贫寒,幼年丧父,家中生活十分拮据。后来,他入了党,当了官,掌了权。按理说,他不应该忘记自己的苦出身,理当保持勤俭、朴素的品质。然而,传统的剥削阶级的思想影响和小生产者的自私自利性,并没有得到改造,追求享乐的思想在胡长清的头脑里根深蒂固。进入改革开放时期,面对物质利益的种种诱惑,面对资产阶级腐朽思想和生活方式的侵蚀,胡长清丧失操守,败下阵来。他不仅经常出入豪华宾馆,而且吃要吃山珍海味,喝要喝上万元一瓶的洋酒。在穿戴上,他从头到脚都是“名牌”,手腕上一块劳力士手表就价值十几万元,还惟恐别人不知道,总喜欢在众人面前吹嘘一番。他携妓女到广州、澳门等地游山玩水,住高级饭店,看艳舞表演,以赌博为乐,真可谓一掷千金。艰苦奋斗的作风被胡长清抛到九霄云外,这正是他的思想道德防线全面崩溃的突破口。

  江泽民同志指出:“奢侈浪费本身就是一种严重的腐败行为,而且会助长其他的腐败行为。”胡长清的所作所为说明,奢侈浪费不仅是消极颓废的表现,而且是腐败现象得以滋生和蔓延的温床,必须引起我们的充分重视和高度警觉。邓小平同志针对改革开放后可能要倒下一些干部的严峻情况,谆谆告诫全党:“应该保持艰苦奋斗的传统。坚持这个传统,才能抗住腐败现象。”胡长清案件的发生,再一次从反面深刻地昭示人们,遏制腐败,必须始终如一地保持和发扬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和作风。

  对于改革开放新的历史条件下如何发扬艰苦奋斗精神,抵御铺张浪费、挥霍奢侈的歪风,这些年来,在深入开展反腐败斗争中,党中央对此高度重视,作出了一系列规定,提出了一系列要求。

  发扬艰苦奋斗,必须高度重视学习。学习是达到高尚的思想境界的重要途径。如果放松了学习,理论水平、政治水平低下,头脑里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和党的优良传统必然会减少,个人主义的东西必然会增多。胡长清在狱中悔过说,他政治学习只是装装门面,做做样子,“思想上成为脱缰的野马”。正因为如此,他放弃了真善美,干出了许多假恶丑的事情。从保持和发扬艰苦奋斗优良传统和作风这一点上,我们也要深刻认识学习的重要性。只有刻苦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努力改造自己的主观世界,树立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人生观,才能在思想上筑起一道拒腐防变的堤坝。

  发扬艰苦奋斗,必须自觉加强党性修养。艰苦奋斗是共产党员党性的表现,是否自觉加强党性修养,与能否保持艰苦奋斗传统有着密不可分的内在联系。改革开放以来,有些党员干部放松了思想道德修养,错误地认为艰苦奋斗是“陈年老调”,90年代应该“吃穿讲高档,生活讲排场,提倡高消费”。谁艰苦奋斗,勤俭节约,谁就是“傻子”,“跟不上潮流”。在这方面,胡长清的自悔也有所表白:“想人过五十万事休,职位、地位、名都有了,该与家人团聚享天伦之乐了,过过悠闲生活,不愿再艰苦奋斗。”思想上的滑坡必然导致精神上的蜕变,成为利己主义、享乐主义等腐朽没落思想的俘虏。每一位共产党员,应该自觉加强党性锻炼,提高对艰苦奋斗长期性的认识。应该看到,共产主义的理想目标不是一代人两代人能够实现的,需要经过长时间的努力,必须一如既往地发扬艰苦奋斗精神,永不停步地前进。能不能坚持艰苦奋斗、勤俭朴素的精神,也是对每个党员干部政治立场、政治观点和政治鉴别力的一种考验。只有从讲政治的高度深刻认识新形势下艰苦奋斗的极端重要性,并使之转化为个人的坚定意志和自觉行动,才能牢固树立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

  艰苦奋斗是一种精神状态,它不仅体现在思想作风上,而且见诸工作作风和生活作风。胡长清背弃艰苦奋斗的传统,在工作上拈轻怕重,好大喜功,作风飘浮,脱离群众。他初到江西的时候,也曾骑着自行车,转过南昌市的一些街巷,名曰考察市政建设,但同时也是为了标榜粉饰自己,为不断“往上爬”积累资本。他对百姓群众关心甚少,对“傍大款”、“会情妇”、“嫖妓女”却乐此不疲,被群众戏称为是一个“胡吃、胡吹、胡来”的“三胡”干部。他在悔过书中写道:“认为吃点喝点不算什么,生活作风不违法,以至把中央规定置于脑后,反道德规范而不顾。”从胡长清身上反映出的问题,联系到当前干部队伍中的一些现状,有的领导干部革命意志衰退,不思进取,贪图享受;有的挥霍浪费,用公款吃喝玩乐,出入高消费娱乐场所,甚至堕落到用公款赌博、嫖娼;有的用巨额公款购买或装修住宅,违反规定配备高级轿车。对此,必须坚决反对和纠正。广大党员干部,无论在什么情况下,都要严于律己,不谋私利,做到顶得住歪理,耐得住艰苦,抗得住诱惑,管得住小节。胡长清的毁灭,再次提醒我们,只有严格按照中央关于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规定要求自己,才能“拒腐蚀,永不沾”,经受住执政和改革开放的考验,永葆共产党人的政治本色。

 


必须严格遵守和执行党的纪律

——江西省原副省长胡长清严重违纪违法案警示之四

季祖轩


  胡长清被绳之以纪、绳之以法的事实,给人们最直接、最鲜明的警示是,在从严治党、依法治国的今天,一个党员干部,即便官至高位,如果目无法纪,以身试法,也必然受到应得的惩处。

  我们的党是一个有严格组织纪律的党,这是由党的性质和任务决定的。严格遵守和执行党的纪律,对于维护党的团结统一,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增强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保证实现党的各项任务是十分重要的。我们党建党几十年来,一直强调和坚决维护党的纪律,同各种违犯纪律的现象作斗争。实行改革开放政策后,坚持“两手抓”的方针,其中包括严厉打击各种违法乱纪活动。党的十五大进一步提出从严治党的方针,并要求把这一方针贯彻到党的建设的各项工作中去,坚决改变党内存在的纪律松弛和软弱涣散的现象。这些年来,我们党在领导开展的打击经济领域违法犯罪活动、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查办了各种类型的违法乱纪案件,处理了一些党员干部,清除了一批腐败分子。惩处的过程,也是教育党员干部遵纪守法,增强法治观念,纠正各种错误思想和行为的过程。通过剖析一批典型案例,对党员干部有针对性进行警示教育,提高了广大党员干部遵纪守法的自觉性,从而遏止了一些人犯错误、犯罪的欲望和动机,挽救了一批同志。但是,由于各种因素的影响,至今仍然有些党员干部对遵纪守法引不起高度重视,有失警觉,以致言者谆谆,听者藐藐,我行我素,不以为然。个别人甚至胆大包天,无所顾忌,毫无收敛之意。究其根源,有些人如同胡长清,对法纪学习抱着“无所谓的态度”,认为学不学一个样。有的玩风太盛,对学习不感兴趣;有的忙于迎来送往,兴奋于觥筹交错,养不成学习习惯;有的如胡长清所说“看文件一目十行,听传达一听了之”。正因为如此,有的党员干部的法纪观念十分淡薄,以致违了法,犯了罪,竟不知犯了哪一条,判刑坐牢还鸣冤叫屈,还有一些人,不能说他们对基本的法律法规知识不懂,不了解,但是往往说的是一套,做的又是另一套,在各种诱惑面前难以自控,像胡长清那样“明知故犯”,“明明知道有纪律有规定不能做的事情,也去干。”他们违法乱纪的结果,一害党和国家,二害人民群众,三害自己和家庭。胡长清曾在狱中写道:“现在,我才真正认识到认真执行党的纪律和规定是多么的重要!它对于规范一个人的言行是须臾不可缺少的。”胡长清的省悟对于他本人来说,已经为时晚矣,但是,对于其他人来说,尤其是对犯有类似胡长清罪错的人来说,仍不失为一帖清醒剂。

  我们党的纪律是建立在党员自觉遵守的基础上的,提高党员遵守纪律的自觉性,是保证执行党的纪律的重要条件。邓小平同志曾多次提出,要培养我们的党员干部、我们的人民要“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并且强调这“四有”中,“理想和纪律特别重要”。共产党员有着坚定的共产主义理想,有着一颗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心,就会努力工作,艰苦奋斗,严于律己,无私奉献,视遵纪守法为当然。如果丧失了共产主义理想,背离了党的根本宗旨,就会视党纪国法为“紧箍咒”,就要千方百计摆脱纪律和法律的约束,而追求胡长清这类腐败分子的“天马行空,独往独来”。因此,必须加强对党员干部的纪律和法律教育,确实保证该受教育的一定要接受教育,这是对他们政治上的关心和爱护。在教育中,必须紧密联系党员干部在遵纪守法问题上的各种糊涂观念和错误认识,引导他们自觉地检点行为,改正错误,特别是要用胡长清等典型案例唤起他们的警觉,经常不断地反思自己,在纷繁复杂的社会生活中做到慎独、慎微、慎权、慎欲,从各方面严格要求自己,管住自己的头,管住自己的嘴,管住自己的手,管住自己的脚。要通过切实有效的教育,使领导干部把纪律、法律以及他律,逐渐转变为高度的自律,把外在的强制转变成内在的自觉,使他们对遵纪守法不只是迫于违法乱纪必受惩治的恐惧,更重要的是出于内在的责任感,出于对人民赋予的权力的珍惜和对自我人格的尊重。

  强调党员干部必须自觉遵守党的纪律的同时,必须进一步强调党的纪律的严肃性。列宁把工人阶级政党的纪律称之为铁的纪律。这种铁的纪律具有强制性。纪律的本来含义是全体党的组织和党员必须遵守的行为准则,它对于整个党组织和党员都起着规范的作用;党内一切违犯纪律的行为,都要受到严格追究。违犯国法的,还要受到法律的制裁。几十年党的历史实践证明,把党建设好,没有纪律不行;有了纪律,不能得到有效的维护和执行也不行。只有建立在自觉性基础上且十分严格的纪律,才能使党具有钢铁般意志,形成夺取革命和建设胜利的战斗力量,完成其伟大而艰巨的历史使命。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我们常说,要牢固建立起两道防线,一道是思想道德防线,另一道是党纪国法防线,并为此作出许多努力,这正体现了在遵纪守法这个问题上自觉性和强制性的统一。

  在严格执行党的纪律方面,我们也应当从胡长清案件中汲取教训。胡长清名裂身亡,固然是咎由自取,但是,有关党组织在对其失去严格要求、严格管理、严格监督这个问题上确实难辞其责。由胡长清的问题,联系到当前一些党组织对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疏于管理、疏于监督的状况还相当普遍,必须引起高度重视。

  从严治党,严肃执纪,关键是要严。不严就是放纵。对于执纪执法不严的问题,邓小平同志有过多次论述。他曾尖锐批评“总的表现是手软”的问题。并指出“腐败的事情,一抓就能抓到重要的案件,就是往往我们下不了手。这就会丧失人心,使人们以为我们在包庇腐败。”这一振聋发聩的话语,虽时隔十年,但还在我们耳边回响。在今年年初召开的中央纪委第四次全会上,江泽民同志在其重要讲话中,又再次强调从严治党的问题,深刻指出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这是党中央对各级党组织和每个党员干部郑重期望和严格要求。在严格遵守和执行党的纪律这个问题上,我们一定要确定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在这方面有一个新的起色、新的进步。尤其是领导干部,既要严于律己,又要管好下属、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实现维护党和国家利益,促进事业的发展同保护自己、保护家庭和保护同志的高度统一。对那些无视党纪国法,不顾影响,什么场合都敢去,什么饭都敢吃,什么钱都敢花,什么东西都敢要的干部,必须严正警告,严加管束;对集贪权、贪财、贪色于一身的腐败分子必须严惩不贷。

 


切实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

——江西省原副省长胡长清严重违纪违法案警示之五

季祖轩


  “牛栏里关猫,进出自由”。这是胡长清在剖析自己犯罪根源时说的一句话。胡长清走上毁灭之路是各种因素综合作用的必然结果,其中,思想霉变是内因,也是主因,而对领导干部监督不到位、软弱乏力则是重要的外因。胡长清案再次告诉我们,越是改革开放,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越要坚持从严治党的方针和党要管党的原则,越要切实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高、中级干部的管理监督。

  党在取得执政地位以后,获得了更好地为人民服务的条件,同时也增加了脱离群众甚至腐败变质的危险。尤其在改革开放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条件下,这种危险更大,如果放松警惕,带来的后果将不堪设想。从查处刘青山、张子善到陈希同、王宝森,直至胡长清等一批严重腐败分子表明,如何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的管理监督,是执政和改革开放条件下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亟需解决的一个重大问题,也是新形势下加强党的建设所面临的一个重大课题。

  党员领导干部首先要增强接受党组织严格管理和监督的自觉意识。时下,许多党员领导干部参加社会活动多,与各类人员打交道多,个人支配的时间多,如果不主动增强接受管理监督的自觉意识,自我放纵,拒绝监督,难免陷入迷途,甚至自毁前程,身败名裂。胡长清的毁灭充分证明了这一点。胡长清长期放松自我要求、自我约束,拒绝和逃避党组织的管理监督。他经常寻找各种理由,将身边工作人员支开,独自一人出行。在江西工作期间,为办私事,他先后去外地多达20多次,说来就来,说走就走,从没对任何人打过招呼。胡长清在悔过书中说,他总以为业余时间是自己的,谁也管不着,行动上“天马行空,独往独来”,想干什么就干什么。胡长清不仅没有接受管理监督的自觉意识,对于党组织的主动监督,也一向采取拒绝的态度。他将自己凌驾于组织之上,以为见多识广,什么都比别人强,什么好话也听不进去。他把自己视作不受党纪国法约束,可以胡作非为的“特殊人物”、“特殊党员”,即使对来自上级的批评也不能正确对待。

  胡长清案件警示我们,每个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高、中级干部,要加强党性锻炼和道德修养,强化被监督的意识,提高接受党内监督和群众监督的自觉性和主动性。要深刻认识到,加强对领导干部管理监督决不是跟谁过不去,更不是“整人”,而是爱护、保护、挽救干部,是保证干部健康成长的重要措施。对个人来说,自觉接受监督和批评,虚心纳谏,不仅是一种美德,而且是在各种诱惑面前保持不败的重要保证。

  党员领导干部自觉接受党组织的严格管理和监督,一定要严格遵守党章的规定和“三讲”的要求,对自己高标准,严要求;一定要全面正确地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讲党性、讲原则,把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始终放在首位;一定要带头遵纪守法,模范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试行)》,绝不以权谋私、损公肥私、假公济私;一定要严格遵守和维护民主集中制的各项制度,摆正自己在党内的位置;一定要经常按照党章和党内的各项规定对照检查,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积极参加组织生活,自觉接受党组织和群众的监督,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律。

  在对党员干部管理监督中,各级党组织和领导班子负有重要责任。如果对党员干部队伍疏于管理、疏于监督,那是严重失职。如果治理不好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中的问题,后果不堪设想。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的管理监督,关键在于建立起一套管用、有约束力的机制,使对领导干部的管理监督制度化、经常化。要重点强化党内监督机制,切实加强党委会内部和纪委的监督。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们党在总结历史经验教训的基础上,大力恢复和发展了党内监督工作,特别是近几年来,党中央一再强调要重视加强党内监督,从上到下采取了一些措施,监督工作有了很大的进步。但是,监督工作还比较薄弱。就胡长清而言,他从起初的热衷于挣“外快”、伪造学历和学位、搞不正当的男女关系发展到后来的大肆索贿受贿,疯狂敛财,嫖娼宿妓,包养情妇,其腐化堕落经历了一个较长的渐进过程,但却未被真正察觉。即便有些人早有看法,也并未有效地制止其错误行为。党中央一再强调,各级党委要坚持党要管党的原则,要对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严格要求、严格管理、严格监督,坚决改变党内存在的纪律松弛和软弱涣散的现象。从这方面看,有关党组织对胡长清监督管理不力也是难辞其责的。江泽民同志指出:“越是改革开放,越要加强和健全党内监督;越是领导机关、领导干部,越要有严格的党内监督。”这是千真万确的。

  强化监督机制必须健全对领导干部自下而上、自上而下的监督制度,拓宽监督渠道,发挥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的作用。要建立健全依法行使权力的制约机制,通过规范民主决策制度,健全议事规则,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和制约,特别是对高、中级领导干部和各级党政机关主要负责人的监督。要重点监督检查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情况;坚持民主集中制,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制度的情况;对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的使用必须经集体讨论的情况;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决定的情况。要对容易发生以权谋私、权钱交易部位的权力进行分解和合理配置,加强监控。要根据形势发展的要求,从不同层次、不同岗位领导活动的特点出发,积极探索对领导干部实施有效监督的途径和办法,努力提高监督水平。

  要按照从严治党的要求,切实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的管理监督。对已有的行之有效的规章制度要检查落实,针对干部容易犯错误、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要及时制定行为准则和道德规范,完善规章,建立制度,为实施有效的管理监督提供制度保证。特别是要针对已暴露出的干部管理监督上的薄弱点甚至空白点,从机制、管理等方面着手,进一步加大对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力度,主动监督,将监督关口前移。针对胡长清违纪违法活动大多在工作时间以外进行的情况,除了对领导干部工作时间内的表现要监督外,还要加强对领导干部工作时间以外活动的监督管理。努力做到领导干部的权力行使到哪里,领导活动延伸到哪里,党组织的监督就实行到哪里。当前需要强调的是,要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与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管理监督结合起来,严格责任追究,增强管好干部队伍的内在动力和外在压力。对干部严格管理、严格监督,干部队伍建设得好的,是功,是政绩;对干部疏于管理和监督,用人失察的,是过;问题严重的,则必须追究领导责任。只有这样,对干部严格管理、严格监督的措施才能真正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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