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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厦门特大走私案查处始末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0-7-11 14:30:58
 


  
  厦门特大走私案是新中国成立以来查处的最大的一起经济犯罪案件。涉案金额之大、人员之多,案情之复杂,经济犯罪和腐败问题之严重,触目惊心。
  在党中央、国务院直接领导下,全体办案人员经过近两年的努力,彻底摧毁了赖昌星走私犯罪集团,严肃查处了一批违法违纪分子,打击走私、惩治腐败的斗争取得了重大胜利。这再次表明了我们党和政府打击走私、惩治腐败的坚定决心。同时,它也昭示,无论犯罪分子气焰多么嚣张,手段多么狡猾,都难逃法律的严惩。
  走私活动猖獗一时? 犯罪事实铁证如山
  走私是国家严厉打击的犯罪活动。一些犯罪分子为牟取暴利铤而走险。一段时期,我国部分地区走私暗潮汹涌,手段狡猾。其中,在福建厦门关区,以赖昌星为首的走私犯罪集团的走私犯罪活动更是猖撅。
  出生在福建晋江的赖昌星,今年43岁,虽然小学都没有毕业,文化程度不高,却极善钻营。就是这个在厦门一度呼风唤雨的“赖老板”,通过金钱、女色等手段大肆贿赂腐蚀党政、执法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的部分领导干部及关键岗位工作人员,利用厦门远华集团有限公司为掩护,在厦门关区苦心经营,构建了一个规模庞大、组织严密、手段狡猾的“走私王国”,成为迄今最大的走私案。
  经查明,1996年至1999年上半年,赖昌星走私犯罪集团及其他走私犯罪分子,在厦门关区走私进口成品油450多万吨、植物油45万多吨、香烟300多万箱、汽车3588辆,以及大量西药原料、化工原料、纺织原料、电子机械等货物价值高达人民币530亿元,偷逃税款人民币300亿元。
  从80年代的小打小闹,到90年代的疯狂走私,赖昌星的走私犯罪活动不断升级,走私的物品从钢材、化工原料到成品油、植物油、香烟、汽车等,种类繁多。
  为了掩护走私,赖昌星在走私手法上费尽心机。自身没有进出口权,他就贿赂、腐蚀福建九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开元外贸集团有限公司、东方发展公司等企业的领导干部,利用这些企业的进出口保税手册、保税仓库等疯狂走私。如1995年6月,赖昌星走私犯罪集团以1000万元租下厦门东方发展公司的一个保税仓库和一个保税油库后,仅1996年6月至1998年1月,就走私进口成品油7单18万多吨,汽车3588辆,案值达20多亿元。
  为了逃避监管和打击,在走私过程中,赖昌星走私犯罪集团实行单线联系,除核心层的极少数人外,每个环节的走私分子都难以了解整个的走私过程。以走私植物油为例,1997年,赖昌星与开元外贸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陈光辉等人密谋走私植物油,由赖昌星负责买通海关人员使其放弃监管,并通过他人代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货款则通过非法途径换汇后,打回公司帐户用于信用证付汇核销,而开元外贸集团有限公司则以东方发展公司等其他公司名义报检。据查,1996年至1998年,赖昌星与开元外贸集团有限公司相勾结,仅走私进口植物油就达26.8万多吨,偷逃税款12亿多元。
  1998年全国加大打私力度后,利令智昏的赖昌星不仅没有收敛,反而改用更为隐蔽的不报关、伪报品名、少报多进等方式继续肆无忌惮地走私。1999年4月,赖昌星以厦门开元外贸集团有限公司的名义,将“苏达”号货轮9904航次运输的香烟伪报成木浆,走私香烟24380箱,仅这一笔就偷逃税款1亿多元。经法庭审理认定,1996年以来,赖昌星走私犯罪集团勾结福建九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13家公司,通过假转口、伪报货物品名等手法共走私进口香烟163万多箱。
  赖昌星走私犯罪集团走私成品油最猖撅的时候,甚至根本不向海关申办手续,私下找到商检、港监的“哥儿们”进行鉴定、安排过驳,直接“闯关”。据查,1996年至1999年,赖昌星走私犯罪集团以此方式走私进口成品油391万吨,案值104亿元,偷逃税款20亿元。经测算,平均每3天就有一艘装载1万多吨走私油料的轮船在赖昌星等人的指挥下靠泊厦门卸油。
  为了能使走私犯罪活动畅通无阻,赖昌星还打通了海关、港务等众多部门,在厦门市区修建了走私的重要据点—海鑫堆场。货物从港口直接拉到堆场后,厦门海关同安办事处原副主任谢东风等人先圈定要查验的集装箱箱号,赖昌星走私犯罪集团骨干分子黄克臻、陈文远等人立即根据集装箱号单,将装有香烟、汽车等高税率的走私货物集装箱掏空,再填进事先准备好的木浆、聚丙烯等低税率、且与伪报品名相符的货物,办妥手续交付海关查验。经过如此一番“倒柜”,走私物品就能顺利入关。
  几年间,赖昌星通过海鑫堆场在海关人员“监管”下走私入境了100多亿元的香烟、汽车、化工原料等货物。海关本是国门的守护神,而厦门海关原关长杨前线等一批干部被赖昌星重金收买,徇私枉法,使赖昌星的走私犯罪活动畅通无阻。经查,仅经厦门海关同安办事处原副主任谢东风、东渡办事处原主任周振庭之手走私的货物价值就逾百亿元。赖昌星不仅自己疯狂走私,还控制了厦门关区的走私犯罪活动。其他人要想走私,必须通过“赖老板”办理通关手续,否则就会被海关、边防等执法部门查扣。赖昌星帮他人走私时明码标价收取“通关费”:走私一辆汽车需缴纳“通关费”5万至12万元,走私一集装箱香烟要缴“通关费”10万元。一些公司或个人要走私成品油,必须向赖昌星申请“指标”。走私得逞后,赖昌星还要收取70%的走私“利润”。
  走私货物“进”得来,还要“出”得去。赖昌星等走私犯罪分子为此网罗了一批人,大肆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使走私货物得以“名正言顺”地销往国内市场。经税务部门调查,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金额达28.22亿元,给国家造成损失3.57亿元。
  在厦门海关,赖昌星被称作“地下关长”。厦门海关一些重要岗位的干部任免和人事交流,原关长杨前线常要先征得赖昌星同意。为打通同安办事处这条走私通道,杨前线与赖昌星密谋,把自己的亲信谢东风提拔为同安办事处副主任;赖昌星想在东山走私,杨前线就把自己的“铁杆”曲鹭勇调到东山海关任副关长。
  ? 正是赖昌星的拉拢腐蚀下,一些本该守卫国家经济长城的执法人员坠落为犯罪分子,或相互勾结主动放私,或慑于淫威不敢查私,或贪赃枉法参与走私,使赖昌星走私犯罪活动越来越猖狂。
  腐蚀干部编织“保护伞”? 权钱色打造罪恶链条
  随着走私活动不断扩大,赖昌星认为,偷偷摸摸地干,成不了大气候,必须要有人在幕后提供保护。于是,赖昌星开始有组织、有预谋地拉拢腐蚀党政领导干部和口岸管理部门工作人员,编织走私的“保护伞”。
  赖昌星在腐蚀拉拢干部方面颇有心计。他很注意揣摩某些领导干部的爱好。只要领导有“爱好”,他就千方百计,投其所好。爱财,他可以一次将数十万、上百万元的钞票奉上;爱色,他可以亲点美女送至身边;爱权,他则为之四处活动。
  在厦门市湖里区,有一座外表平常的7层砖红色小楼,当地群众都知道,在赖昌星走私“红火”的几年间,这座“红楼”天天灯红酒绿、异常热闹。正是在这里,赖昌星用心险恶地导演了一幕幕行贿受贿、走私放私、无耻淫乐的丑剧。
  为了打通走私通道,赖昌星以“红楼”为窝点,把黑手伸向了海关、港监、商检、港务等口岸部门,有进出口经营权的国有企业,负有打私职责的公安等执法部门,以及土地管理、税务、银行等单位。福建省、厦门市党政机关的一些干部被拉下水后也积极充当了赖昌星的“保护伞”。
  赖昌星最惯用的手法是金钱铺路。他对认为有用的党政机关、执法部门的领导、工作人员经常以“过节费”、“加班费”、“压岁钱”、“借款”等各种名目行贿,动辄就是十万、二十万甚至上百万元。据统计,仅厦门海关的涉案人员在案件查处过程中退出的赃款就达5000多万元。
  赖昌星听说公安部原副部长、全国打击走私工作领导小组原副组长李纪周的女儿在美国,当即汇去了50万美元。听说李纪周的老婆开公司,赖昌星又“慷慨”地甩出100万元人民币。厦门市原副市长蓝甫为给在澳大利亚上学的儿子买别墅,一次就向赖昌星要了30万澳元(折合人民币160多万元)。
  利用色情诱人下水,赖昌星更是轻车熟路。1997年,赖昌星为搞房地产,请厦门市分管城建的副市长赵克明来“红楼”洗桑拿,并特意安排其与卖淫女嫖宿。赖昌星还先后为一些人介绍情妇。如,他出资1000多万元替杨前线包养情妇,并在香港、厦门购买别墅供其姘居。赵克明、杨前线及厦门市委原副书记刘丰等一批腐败分子在滋意放纵的同时,也彻底出卖了自己。
  赖昌星还擅长“放长线,钓大鱼”。他在重金相送时先不提办事要求,逐渐在来往中与受贿者成为“铁哥们”。赖昌星知道蓝甫嗜赌,就多次派人陪赌并奉送赌资。
   凡是看准有用的人,赖昌星一定要千方百计把其拉下水。厦门海关原副关长兼调查局局长接培勇在刚开始与赖昌星接触时也明白,“一旦陷人其手,势必不可自拔,甚至卖身为奴。”但赖昌星寻隙以待,在接培勇与其情妇打得火热之时,乘机而入,为其情妇办理赴港定居、安排在香港远华公司工作,还花了近千万元港币为她买房子。从此,接培勇彻底成了赖昌星的“俘虏”。
  几年来,被赖昌星等拉拢腐蚀的腐败分子徇私枉法,为走私大开绿灯。
  1996年4月,杨前线明知赖昌星会利用海鑫堆场走私,却大笔一挥为其提供方便,海鑫堆场从此成为赖昌星最大的走私据点。厦门海关驻东渡办事处船管科原科长吴宇波等人,在收受巨额贿赂后,彻底放弃了监管职责,大肆放私,并伙同走私分子一起烧毁走私货物单据,对抗调查。
  厦门商检局的一些领导与赖昌星相互勾结,为走私分子提供虚假的“鉴定证明”,使走私货物“合法化”。福建一些地方公安机关的领导被买通后,为赖昌星走私汽车非法办理汽车罚没证明,使几千辆走私汽车流入国内市场。赖昌星还从当地一些金融机构骗取大量贷款,仅交通银行厦门市分行就先后违规为赖昌星等走私分子开出25笔信用证,总金额达3841万美元。
?? 与赖昌星走私犯罪集团互相勾结的一些机关及海关等口岸部门领导干部自甘堕落,这些单位关键岗位的少数工作人员也被拉下水,为走私犯罪活动创造条件,有的搞假核销、假手册、虚报品名数量,帮助走私分子蒙混过关;有的利用关键岗位影响,大搞权钱交易,坐收渔利;有的以身试法,参与走私。
  被拉下水的少数腐败分子在放私的同时,还积极为赖昌星走私“保驾护航”。1997年,赖昌星的一批走私香烟被厦门铁路公安部门查扣,时任厦门市打击走私综合治理领导小组负责人的刘丰立即给公安部门打去了“放行”的电话。厦门海关调查局接到有关赖昌星走私活动的举报,只要向杨前线汇报,赖昌星立刻就会知晓。1998年,杨前线在接到反映赖昌星与开元外贸集团有限公司合伙走私植物油的举报信后,很快就透露给赖昌星。副关长接培勇则亲自出面协调放行赖昌星被查扣的走私油轮。
  刘丰、杨前线等少数腐败分子与赖昌星等走私犯罪分子相互勾结,走私放私,最终把自己送上了审判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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